水質檢測儀需要使用多種測量方法來完成實驗。由于被測數值形式不能用有限位數表示,加之認知能力的缺乏和科技水平的限制,被測數值與其真實值并不會一模一樣,這種矛盾在數值中的表達是錯誤的。任何測量結果都有誤差,誤差存在于所有測量過程中。所謂真價值,是指在一定時間、一定位置或狀態下,一定數量的效果所反映的客觀價值或實際價值。 根據錯誤的性質和原因,錯誤可分為系統性錯誤、隨機性錯誤和疏忽性錯誤。 (1)系統誤差,又稱可測誤差、常誤差或偏差誤差,是指在測量過程中,由于某些恒定因素的作用,使測量值的整體平均值與真值之間的差異。在一定的測量條件下,系統誤差會重復出現,即重復測量時誤差的大小和方向幾乎相同。因此,增加測量次數并不能減少系統誤差。 (2)隨機誤差又稱偶然誤差或不可測誤差,是測量過程中各種隨機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隨機誤差是由環境溫度的波動、電源電壓的小波動、儀器的噪聲、分析員的判斷能力和操作技術的微小差異和不一致等諸多不可控或不可控因素引起的。因此,隨機誤差可以看作是由大量隨機因素引起的誤差的疊加。 (3)粗差也稱為粗差。這些誤差對測量結果有明顯的扭曲作用,是由于測量過程中器具不潔、試劑添加錯誤、樣品誤用、操作過程中樣品質量損失、水質檢測儀器檢測異常、讀數、記錄和計算錯誤等不當誤差造成的。過失錯誤沒有一定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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