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革廢水是制革生產過程中排出的廢水,通常動物皮用鹽腌或用水浸泡,使其膨潤,加石灰、去肉、脫堿,然后用丹寧或鉻,鞣制加脂軟化,染色加工制成皮革。
制革廢水主要來源于準備、鞣制及染色工段,其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質、脂肪、無機鹽類、懸浮物、硫化物、鉻及植物鞣劑等有毒、有害物質,生化需氧量高、毒性大。
一、制革廢水分類
含硫廢水:指制革工藝中采用灰堿法脫毛是產生的浸灰廢液及相應的水洗工序廢水。
脫脂廢水:指在制革及毛皮加工脫脂工序中,采用表面活性劑對生皮油脂進行處理所形成的廢液及相應的水洗工序廢水。
含鉻廢水:指在鉻鞣及鉻復鞣工序中產生的廢鉻液及相應的水洗工序廢水。
綜合廢水:指制革及皮毛加工企業或集中加工區產生的與生產直接或間接的排往綜合廢水處理工程內的各種廢水的統稱(如生產工藝廢水、廠區生活污水等)。
制革廢水的主要成分及特點從化學組成上看,制革廢水的主要污染物是油脂和蛋白質,及鉻鞣劑、硫化鈉、氯化鈉等制革生產所使用的化工原料。
其特點如下:
1、是以中高濃度的有機廢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2、廢水色度重,且還有有毒有害物質,毒性大。
3、生化需氧量高
4、排水量時間不均勻,瞬時性強,各工段排放污水水質差異大。
二、制革廢水處理
排入集中加工區廢水處理廠的企業根據集中加工區要求選用:預處理+一級處理工藝;
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企業根據污水處理廠接管要求選用:預處理+一級處理或預處理: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工藝;
直接排入自然水體的企業應根據排放標準要求選擇:預處理+一級處理+二級處理或預處理+一級處理+二級處理+深度處理工藝。
常用的預處理、一級處理及深度處理工藝有:混凝沉淀法、吸附法、電化學法、高級氧化技術、氣浮法、催化氧化法等。
常用的生化工藝有:SBR、生物接觸氧化法、氧化溝、A/O等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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